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做如下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谨慎填报。
2.色弱、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印刷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
3.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生物医学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