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2025年招生计划410人。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我省这类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即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平江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4〕27号)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校填报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栏,与其他“普通志愿”同时投档录取,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