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承担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任务,2025年招生计划1260人。
考生户籍须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最新版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普通志愿”栏。录取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